《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學習輔導百問》(第98—100頁)
47.如何理解促進區域聯動發展?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促進區域聯動發展”,并就此作出一系列戰略部署。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區域發展新形勢新要求提出的重大舉措,對于優化區域經濟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深度融合”,為部署和推進這一重大任務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議》對促進區域聯動發展作出的重要部署,主要思路是以跨區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設為基礎,以重點城市群協調聯動發展為主要路徑,以跨區域聯結型地區發展為重要支撐,以健全區域間規劃統籌、產業協作、利益共享等機制為保障,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推動區域間互融互促、互利共贏,推動各地在深化合作中更好融入和支撐新發展格局,拓展國內大循環空間。在落實中需要準確把握以下4個方面。
第一,推進跨區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設,強化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高效暢通的通道是促進區域聯動發展的基礎。要加快完善交通運輸大通道和物流通道網絡,高質量建設沿江沿海戰略骨干通道,貫通沿邊和西部陸海新通道,強化城市群之間以及城市群與重要功能性區域之間基礎設施的高效聯通。對于不同的地區,也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東北地區要加快論證建設油氣管道和電力外送通道等,中部地區要依托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強化該地區的大通道格局。
第二,加強重點城市群協調聯動發展,促進區域創新鏈產業鏈高效協作。城市群具有強大的集聚效應,促進區域聯動發展需要以城市群的協調聯動作為載體和依托。既要強化城市群差異化發展定位,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打造世界級城市群,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長江中游城市群等成為高質量發展增長極,發展壯大山東半島、粵閩浙沿海、中原、關中平原、北部灣等城市群,增強中西部和東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對區域協調發展的支撐作用;又要完善城市群間交通通道,強化城市群間能源資源供應保障、科技創新成果轉移轉化等方面合作,優化城市群間產業分工和空間聯系,在實現協同發展的同時,更好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
第三,更好發揮跨區域聯結型地區支撐帶動作用,形成更大協同發展效應。從經濟地理學角度看,跨區域聯結型地區是指處于不同行政區域或經濟區域的交匯地帶,通過交通聯通、資源整合、產業協作等方式能夠實現協同發展的空間單元,具有區位中介性、功能樞紐性和發展聯動性,是區域經濟網絡中的重要樞紐或節點。這類區域既包括地跨多個省份的城市群,也包括多個省市交匯的重要經濟帶,還包括省際交界毗鄰的節點城市或縣城。這些地區中有不少已經具備較強的產業發展基礎,同時具有產業分工協作潛力和深化產業合作的現實需求,但也面臨著區域合作的共性難題。通過打破行政區劃壁壘、構建更為緊密的產業協作網絡,可以在支撐帶動周邊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下一步需要在深化合作上邁出更大步伐。
第四,深化跨行政區合作,健全區域間合作機制和模式。跨行政區合作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暢通國內大循環、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時期,要構建區域聯動發展體制機制,健全區域間規劃統籌、產業協作、利益共享等機制,探索省際交界毗鄰地區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新機制。要積極探索創新合作模式,在當前相對成熟的共建合作園區等模式基礎上,結合區域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加以拓展。比如,以自然流域為地理空間單元,依托流域內共同資源,流域沿線不同行政區域在產業協作、基礎設施共建、生態環境共治等方面積極探索,形成具有整體性和可持續性的聯動發展模式。
(文字來源于《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學習輔導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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